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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赵奕宁 东营报道
3月31日上午,东营市召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三场:《东营市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应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东营市土地矿产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郝宝国,东营市土地矿产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兰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蒋振霞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东营市土地矿产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郝宝国简要介绍了《东营市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应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东营市产业用地弹性供应,原则上采取招拍挂等公开方式,主要包括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3种类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含适用范围、供应年期、土地价格、土地续期、监管措施五个方面。
郝宝国围绕产业用地弹性供应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回答了记者提问。弹性供应制度的实施对政府来说解决了土地使用期限与企业活跃期错配的问题,加快低效用地盘活,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扭转土地要素紧缺与资源闲置并存的局面;对企业来说,通过明确定价机制,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东营市土地矿产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兰波说,目前对具体的土地供应方式没有强制性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综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趋势、企业用地需求等,合理确定使用方式和使用年限,鼓励企业采取弹性供应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蒋振霞说,用地单位在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或缴清出让金后,可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详细解答了长期租赁的土地、先租后让的土地、弹性年期出让的土地三种类型土地的使用权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