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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近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邮政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
《通告》明确,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应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通告》对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核发号牌作出明确规定:涉及民生服务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京 C”号段摩托车号牌。
《通告》细化了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规定:取得“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的,允许在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但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除从事行业作业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含辅路)行驶;从事行业作业时,可短距离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但应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驶入、驶出。
为确保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及时更换合规车辆,《通告》预留了缓冲期,从《通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民生服务行业可按主管部门制定的车辆管理办法对车辆进行淘汰更新,更换为合规车辆,并申请专用号牌,同时组织督促从业人员尽快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确保《通告》正式实施后做到“人持证、车上牌”。
2021年7月,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规定,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同时规定,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据有关部门介绍,出于保障城市运行的需要,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仍有必要使用合规电动三轮车。
以2022年为例,环卫行业承担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城市运行保障,其中,道路清扫保洁车辆主要承担着北京全市4144万平方米城市步道和2436万平方米辅路的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捡拾及道路冲刷等工作。垃圾清运车辆主要承担北京全市居民小区每日2.2万吨垃圾清运工作。邮政寄递行业则承担着民生寄递服务保障,满足市民邮政普遍服务、网购快递服务需求,每日运输邮件、快件近1600万件。园林绿化行业承担着关乎城市生态系统运行的城市绿地养护工作,养护城市绿地共9.36万公顷。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北京市城管委、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园林绿化局均已制定了行业用车管理办法,确保行业用车性能合规、节能环保,同时,逐人、逐车建立动态台账,实现人车绑定,并采取明确车辆外观标识、建立专用号牌预警防范机制等多种措施确保行业专用号牌和从业人员的严格管理。
今日七部门发布的行业通告开始实施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较前述五部门发布通告中提到的2023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而言,存在两个月的并存期,主要是保证在行业违规用车梯次退出过程中,民生服务保障能可持续、不断链,车辆更换可操作、不仓促,确保自2024年1月1日起有序更换为合法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