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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关育兵
近日,有网友自驾游携带大量日用品,在贵州剑河县被交警以人货混装为由拦下,相关视频曝光后引发关注。
视频中,被查驾驶员情绪激动,称车上主要是他们的洗漱用品、衣服、日常用品,而且他们完全没对车上的座位进行改装,只是把座椅靠背放倒了。“东西放在座位上,放得少的就不是人货混装,他说我们放得多,放得再多,都是我们自己的东西。”该驾驶员及伴侣认为,他们携带的东西不是用于卖的,不算货,并认为人货混装的认定就看东西的多少难以服人。
从该驾驶员的辩解来看,主要有两点。其一,货主要是用来卖的,自己用的不能算货,其二,人货是否混装,不能以多少来论。很显然,不仅这位自驾网友有这样的认识,恐怕不少私家车主也有这样的认识。
法律规定不能人货混装,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为了道路安全。人货混装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在车内装了金属制品,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可能刺穿座椅,加大车内人员的伤亡程度。因此,即便是私家车,最好也不要在后排坐位放东西。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载客汽车除了后备箱和车顶的行李架,其他地方不得载货。视频中车辆的情况已经装得太多太满,后排座位已经成了一个“货仓”,确实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如果认定人货混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对当事驾驶人进行罚款。而交警认为尽管该驾驶员车上的货有点多,但里面没什么危险物品,都是生活用品,不需要处罚,最终采取柔性执法,也就是人性化执法,以批评教育为主。如此解释下来,不仅该驾驶员表示理解,相信广大私家车主也都能谅解了。
回归到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会在座位上放置随身物品,比如包包,或者水杯、饮料等,这又是否属于人货混装呢?工作人员回应,对于放置少量物品的,一般不属于人货混装。问题就出在这儿,到底放置随身物品多少,或者说达到什么程度,属于人货混装,法律条文的规定未详细明确。这既带来了执法难度,也容易引发质疑。因此,进一步细化相关法规是很有必要的。
对于人货混装,还有很多车主缺乏相关认识。交警部门也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让更多车主知晓,避免产生这样的纷争,以更好地呵护道路安全。当然,尽量少在后备箱和车顶的行李架之外放置物品,尤其是有一定尖锐程度和危险性的物品,也是私家车应有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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