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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10岁女童青青被同村29岁男子杨光义持刀刺死,割喉至昏迷,并实施奸淫。最后,女孩被装进蛇皮袋,弃尸荒野。
2、2018年10月6日,在父亲的陪同下,杨光义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9年7月12日,钦州中院杨光义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但杨光义不服,提出上诉,称自己可能有精神病。案发时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3、后来在二审中,法院认为杨光义“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但他的自首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杨光义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20年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杨光义强奸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因为涉及到被害人的隐私,所以开庭会不公开进行,法庭会择期宣判。庭审中,充分给予了各方发表意见的机会,检察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杨光义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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