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6名!本科可报!河南多家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全球头条
2023-04-15 06:08:51 大河网

2023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统筹组织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31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承办;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在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实施。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市直4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0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大学本科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表述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包括“含”。

2.《岗位信息表》中“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条件设置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5.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2023年4月10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濮阳党建网(http://www.pyzzb.gov.cn)、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pyrs.puyang.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pysrsks.com)发布。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信息表》公布的电话向主管单位或招聘单位联系。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5个环节。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5日9:00至4月17日18:00期间,电脑端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或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濮阳市人事考试”,进入“2023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电脑端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提示:手机微信小程序报名上传照片时,请按照电脑端报名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提前使用本网站提供的“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报名照片”保存至手机中)。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

2023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2:00,由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或咨询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4月17日18: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8日17: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共计6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报名结束一周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手续(濮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濮阳市开州路56号)。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乡村振兴(原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20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

如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0393—6665582)

(六)相关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3:1。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数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相应岗位。因取消岗位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递减、取消、调整岗位情况及笔试岗位一并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3年4月19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 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濮阳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和考场,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 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4月19日至20日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区)组织部门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并加盖公章。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岗位信息表》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数量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应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在指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提供以下材料:⑴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4份。⑵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⑷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⑸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⑹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3.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顺延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项在指点网站公布。

1.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数量3:1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参加面试。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数量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

2.综合类、卫生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3.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达不到平均分条件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表》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个人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仍一致的,笔试专业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类、卫生类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教育类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体检人员放弃,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方式主要是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

3.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二)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2023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2023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每位报考人员。濮阳党建网(http://www.pyzzb.gov.cn)、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指定网站。

(三)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考。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由2023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393—61896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3—8255619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93—6665582

监督电话: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93—6189677

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393-—6662917

附件:2023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xlsx

河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局人才队伍建设,巩固河南地质事业可持续发展良好态势,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3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河南省地质局直属3家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165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地质局是由原河南省地矿局、河南省有色金属地矿局、河南省煤田地质局及下属40多家地勘单位,按照“一局、一院、一集团”的架构新组建而成。局直属矿产资源勘查中心、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地质灾害防治中心3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省地质研究院、省豫地科技集团。目前在职职工15000余人,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000多人,其中教授级高工500余人,拥有院士工作站2个、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6个,各类高级别资质350余项,产业基地遍布全省,实施项目遍布全国,并走出国门,走向东南亚、中亚、非洲等地。

二、组织领导

河南省地质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资产财务审计处、机关纪委等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并全程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地质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野外艰苦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的在校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人事考试网及河南省地质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省人社厅统筹各招聘单位和有关考试机构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三)笔试

1.笔试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博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不参加笔试考试。有关具体事项按照省人社厅发布的公告执行。

2.笔试加分政策。加分事宜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把相关材料报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人社厅审批公示。具体事项按省人社厅发布的公告执行。

3.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等信息在河南省地质局及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确认。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实施工作

1.面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时间、统一选派面试评委,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3.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并及时在省地质局及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地质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对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地质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地质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部门和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7712570(省地质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86536239(省地质局局直机关纪委)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68108613(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附件1:河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河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网址信息和咨询电话.xlsx

2023年4月10日

2023年郑州市检察机关直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检察机关直属2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实际,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选拔高素质人才,为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高质量专业人才支撑。

二、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及郑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22家事业单位,招聘人数92人。各单位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2023年郑州市检察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 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没有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5. 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5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6.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有关说明

1.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2. “年龄”表述中的“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9:00-4月14日17:00。考生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zrsks.com.cn),点击“郑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需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 资格初审(2023年4月12日9:00-15日17:00)。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2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15日17:00。

3. 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3年4月16日17:00前,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或放弃参加考试的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4.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在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20日14:30期间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zrsks.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

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申请、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报考者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自行下载《诚信承诺书》(附件3)填报打印一式2份并手写签名。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4.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4月12日至4月16日期间与招聘单位联系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郑州市检察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最低分数线。

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须于2023年4月12日9:00-14日17:00期间,到拟报考单位现场提交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招聘单位审核合格后,于2023年4月21日17时前将免笔试人员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502办公室。

2.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计算: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3. 笔试成绩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 笔试加分条件及审核

(1)加分条件为:依据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相关加分政策。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市级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报考区县(市)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市级可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区县(市)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2)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地点:陇海路工人路交叉口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609房间。

5.促进文明行为。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但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时间与地点同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注:2023年7月份毕业生所在学校没有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若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超出限定比例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加试面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因考察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150213,67150216

0371-67180721

纪检监督电话:0371-67185351

附件:2023年郑州市检察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创建于1983年,为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郑州市北环路东段10号。学校现开设电子商务、会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机电技术应用、舞蹈表演、绘画、艺术设计、幼儿保育等27个中职专业。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进行,省民专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信息的发布、招聘环节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资格审查时要求已取得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8.聘用后,专业技术教师人员需兼任3年以上的行政管理工作。

9.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报名之列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9名,其中硕士研究生6名,本科及以上学历3名。具体专业及人数要求详见《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henanminzhuan.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8日。

招聘过程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学校网站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21,进入“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18:00(报名时间3天,以人社厅批准发布时间为准)。认真阅读并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71-8756565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请报考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信息表或因保管不慎丢失信息表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通知公告。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招聘考试相关信息。

1.笔试

(1)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3)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http://www.henanminzhuan.cn/)公布。

2.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1)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达不到1:3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3)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递补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3.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技术教师岗)、结构化面试(专业技术教辅岗)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其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不予聘用。

(4)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所有应聘报考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并列并超出计划招聘名额的,对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及学校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需签订协议,保证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流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并向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由于所需证件不全无法办理入编手续的被录用人员,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2.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通知》《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87565650(省民族中专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86525177(省民族中专纪检监察室)

附件: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省地质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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