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税务创新工作法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天天观焦点
2023-01-21 11:54:30 人民网-湖北频道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印发《全省税务系统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资料图片)

今年“春风行动”主题为“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首批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事项,在不折不扣落实税务总局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中涉及湖北的14条措施基础上,结合湖北省实际,配套推出7条创新措施,作为2023年“春风行动”第一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共六个方面21项行动内容。后续还将分批推出系列接续措施,切实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遵从度和获得感。

据了解,《方案》围绕“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六个方面,先行推出的首批21条措施具体为:

在诉求响应提质方面,推出组织参加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深入开展“税直达”试点、常态化开展全省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和税费服务体验等3条措施。

在政策落实提效方面,推出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等3条措施。

在精细服务提档方面,推出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推行税务“店小二”服务专员制度、推广“厅线联动 问办结合”服务模式等4条措施。

在智能办税提速方面,推出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推行个人存量房交易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智慧税务生态体系等3条措施。

在精简流程提级方面,推出加强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推广应用税务总局开发上线的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推行自然人股权变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以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等5条措施。

在规范执法提升方面,推出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全面落实湖北省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等3条措施。

湖北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作为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和服务微观经济运行的重要结合点,具有连接两头的重要作用。通过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着力推出系列改革创新服务举措,致力打造具有税务特色的便利化服务品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税务力量,以税收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为确保“春风行动”各项服务措施有序推出、有力推进、高效落地,湖北税务部门创新优化工作方法,提出五项行动举措,坚决把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抓细抓实抓好,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

“立体式”宣传,就是加大宣传频次,主动开展高密度、高频率和连续性、递进式、常态化的宣传报道,扩大宣传范围,形成宣传声势,让便民办税春风常吹常新、四季拂面。拓展宣传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春风行动”全景式宣传和展示,让纳税人缴费人真切感受税务部门便民服务成效。丰富宣传内容,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创作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内容,分类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更有“感”。

“递进式”推进,就是按照“打连发、呈递进”节奏,分批次、分类别推出任务清单,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根据“春风行动”举措推进进程,分季度、分主题推出系列活动,第一季度推出“代表委员话春风”活动,第二季度推出“税收宣传送春风”活动,第三季度推出“互动体验享春风”活动,第四季度推出“展示交流晒春风”活动。

“沉浸式”体验,就是拓展体验主体,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邀请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税费服务体验师和税务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操作系统亲自办”“走进大厅陪同办”“深入一线体验办”及实地走访企业等活动,全流程跟进体验。丰富体验内容,通过开展日常体验、产品体验和专项体验,从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双向视角发现办税缴费堵点、痛点问题。强化结果应用,认真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不断优化升级税费服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和反馈,把为民实事办好。

“清单式”管理,坚持对标对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逐一对账销号。及时跟踪问效,围绕工作目标是否实现、具体措施是否到位、突出问题是否解决,对行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及时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抓好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省、市州税务局“春风行动”专项工作机制作用,运用联席会、推进会和台账管理、定期通报等制度办法,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推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品牌化”创建,就是鼓励探索创新,在全面落实税务总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按照“一局一品牌、一局一特色”原则,鼓励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对各项措施进行细化实化,探索创新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定期总结展晒,各项目实行过程推进、动态管理,及时归集措施落实效果和项目创新成果,定期开展推进情况展晒,做到边推进、边展示、边总结、边提升,不断提高和拓展推进工作质效。及时提炼推广,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推进成果转化,不断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徐卫兴、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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