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低 回本快 行业乱
日常逛街,顺利躲过了“雪糕刺客”“水果刺客”“海鲜刺客”,没想到最后倒在了“充电宝刺客”这一关。近日,市民林先生向新快报记者反映称,他在餐厅吃饭时租借了一个共享充电宝,用了一个半小时竟然需要支付7.9元。“我是安卓手机,支持60w快充,电池是4000毫安,相当于0.015度电。还没全部充满电就花了7.9元,这样折算下来,一度电价格高达526元,是居民用电的800多倍了。”
和林先生相同经历的人并不在少数,在社交平台上,有网友吐槽“4元一小时,非一线城市,非景区,只是商场里而已,怎么好意思收这么贵的啊!”“以前只要1元/小时,所以经常借,现在收费越来越贵,还是自己带充电宝划算。”
(资料图片)
广州市面上共享充电宝价格情况如何?新快报记者近日走访了多个共享充电宝放置点,试图探寻共享充电宝价格高昂的原因。
绘图:廖木兴
【记者走访】
乱象1
同商场同品牌充电宝费率不同
近日,新快报记者走访了多个共享充电宝放置点。走访中记者发现,在市区普通商场或街道,街电、怪兽充电、小电、搜电等品牌的共享充电宝,价格大多为3元/小时。但在交通枢纽或人流量较大的地方,例如火车站,共享充电宝的价格就可达6至10元/小时。
记者注意到,即使距离很近,不同点位的同品牌充电宝租借价格也会有所差异。在江夏站地铁口外,两个距离很近的“街电充电宝”,一家租借价格为3元/小时,另一家为3.99元/小时;在白云区凯德广场云尚,记者也发现有同样的情况,某点位怪兽充电价格为3元/小时,附近另一点位怪兽充电价格为2元/半小时(即4元/小时),更令人关注的是,两天后,记者重新扫描了该点位上的租借二维码,显示价格涨到了2.5元/半小时(即5元/小时)。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一家面馆门口,摆放着美团、街电和怪兽三个品牌的共享充电宝,充电宝数量甚至超过了该面馆的座位数量。在一些人流较多的商场,这种现象较为常见。为避免“内卷”,目前已有品牌开始采取其他策略,如街电和搜电合并成了“一家人”,也有品牌与商家签订排他性的独家合作协议,以寻求竞争优势。
乱象2
多方拥有价格更改权限
记者联系了多家不同品牌的共享充电宝代理商,据了解,目前共享充电宝经营大致分为两种模式:一是直营模式,即品牌方直接经营;另一种是代理商模式,由代理商负责与商家联系、铺设机柜,公司提供设备和业务支持。
但无论是哪种模式,与商户的合作大致也是两种形式,一是商户直接支付租金,俗称为“进场费”,这种模式对商家所在场所要求较高;另一种则为免费入场,与商家按月分成或以未来3-6个月的收益估算以预付款的形式付给商家。
代理了多个品牌共享充电宝的张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共享充电宝价格混乱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是共享充电宝业务线上能更改定价的人员较多。记者了解到,在布置共享充电宝的过程中,品牌、代理商、直营业务团队以及部分强势商家,都拥有自主提价的权利。“优势点位的商家会主导价格,毕竟其可带来可观的收益,例如火车站之类的地方点位可以达到10元/小时,我们代理商都觉得会不会太贵了,但商户直接表示就这个价,爱来借就借,不借就没得用。”张先生表示,“五一”假期他还遇到了品牌擅自调高代理商门店充电宝定价的事情,而且品牌并未征集代理商的意见。对此,张先生选择向客服投诉,客服表示,这个决定是由公司业务部作出的,不需要征得代理商的同意或通知,想改就改。
此外,共享行业内部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恶意竞争、互相压价提高报价、公司政策差、人员对商户的维护和合作不够稳定等因素,都会导致价格出现差异。
乱象3
代理商质疑分成存造假现象
强势点位商户能在共享充电宝中“分一杯羹”,但弱势点位的商户就没那么幸运了。在走访的过程中,一家房地产中介负责人齐先生告诉记者,在与共享充电宝品牌的合作中,他提供共享充电宝摆放位置和电力来源,品牌给他分成,充电宝租借价格是由品牌代理商制定的,他们没有修改价格的权限。“我们这人流量小,靠这个赚不到钱,主要是为了方便来我们店的顾客,可能到头来在机器上花的电费都比赚到的钱多。”
在怪兽充电代理商王先生眼中,商家“赚不到钱”的情况才是大多数。他认为,品牌在推广过程中宣传的“高分成”对商家而言“就是欺骗”。“昨天有个商家联系我说,兄弟,为什么我的点位每天这么多人用,结果两三个月才70多块钱?”王先生表示,分成是存在“水分”的。
据王先生透露,他参与品牌培训时,公司口径是“二八分成”,即公司得到20%的流水,商家得到80%的流水。但在后续工作中,王先生发现公司给商家的分成根本达不到这个比例。“目前市面上共享充电宝品牌给商家的实际分成收益在23%至40%之间,只有少数高收益门店能够获得70%至80%。城市经理和我说,现在整个行业就是这样,要想赚钱,就不可能给真实分成。”
【涨价背后】
行业门槛低、投入回本快
无论是在生产技术、运营模式、资金需求、市场准入还是用户接受度方面考量,共享充电宝行业都是一个门槛相对较低的行业。低门槛促进了该行业的快速扩张,但也带来了各种无序乱象。
除点位可以“多品牌”经营外,代理商也可以“多品牌”代理,甚至会出现代理商自己购买“独立后台”机器“偷梁换柱”的情况。在采访中,有代理商告诉新快报记者,目前市场上的大品牌共享充电宝都会从机器后台“抽取流水”,因此,一些代理商会在干一段时间后,观察自己所开辟的店铺/点位哪个地方的收益较高,然后购买具有“独立后台”的机器,用自己的机器替换掉原来的机器。
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共享充电宝”,发现一个带有6个插口和4个充电宝的共享充电宝机器,价格在150元至400元之间。这些产品来自各种不知名的品牌,产品页面上大多都标注“独立后台”“免手续费”“不偷单”等关键词。
记者咨询了五家品牌不同的共享充电宝店铺,店铺客服人员均向记者表示,他们只卖机器,机器不抽成,也不收手续费,是独立后台,购买人可以设置和商家的分成,也可以自己定价自用。但需指出的是,这种机器上借的充电宝只能还回原位,不能跨点位归还。
那么这种“自营自收”的共享充电宝盈利如何?若购买一台带有6个插口和4个充电宝的共享充电宝机器,以中间价240元为例,不考虑空机器成本,仅计算充电宝价格,即每个充电宝的成本为60元。如果记者设置3元/小时,在不考虑电费的情况下,一个充电宝使用20小时即可收回成本。
但需指出的是,有品牌的共享充电宝机器价格往往高于普通机器,加上还要与商家分成,回本时间会相对增高。假设一台5宝的机器650元,借用率60%(即每天借出3个),价格3元/小时,借出时间12小时,品牌与商家二八分成后,品牌收益为21.6元/天,商家收益为86.4元/天,商家每个月收益可达2592元,品牌收益为648元,品牌一个月即可回本。
【行业前景】
经营逻辑面临巨大挑战
科技的进步使电子产品的种类高速增长,人们对电子产品的依赖度也不断提升。然而,电子产品的发展并未在电池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导致电池续航能力仍然是用户面临的主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用户仍需依赖充电宝来满足电池续航需求。不过,在业内专家看来,如果共享充电宝企业选择维持现状,前景则不容乐观。
实用金融商学执行院长罗攀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在过去,共享充电宝虽然单价低,但能够带来现金流,符合2020年以前资本市场追求现金流上市的逻辑。随着资本市场投资逻辑的变化,共享充电宝的经营逻辑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未来电池技术的发展,可能导致充电宝需求下降,同时共享充电宝企业也难以通过低单价的业务获利。如共享充电宝企业面临难获利的局面,就只能选择涨价或依托共享充电宝向广告商收费以增加收入,但这两种方式都面临较大的困难。涨价的难题在于共享充电宝存在明显的涨价边界,一旦超过一定幅度,用户会明显感受到,可能就会选择自行购买充电宝,因此,该行业难以持续提高价格。”罗攀认为,目前看来,共享充电宝不具备持续发展的可能,若想持续发展,就需要开发第二增长曲线,但目前尚未发现有共享充电宝运营企业拿出好的方案出来。罗攀建议,共享充电宝行业可以考虑与其他共享产品合作共建终端,以降低独立开发共享充电宝终端的成本,从而扭转业务的盈利模式。
鲸平台智库专家高承远指出,共享充电宝行业若想走得更远,一是需要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商家和品牌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需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高充电宝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三是需推动行业自律,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和共赢,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律师说法】
排他协议或涉垄断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认为,共享充电宝多轮集体涨价的背后,不仅仅是与提高利润率有关,也与行业的发展模式有关,行业内卷、成本上涨导致市场价格的上涨。不过,市场定价也不是任意的、无序的,价格变动可能会触发反垄断审查。如共享充电宝品牌方和商家签订的排他性独家合作协议则属于纵向垄断协议,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适用《反垄断法》第十四条兜底条款进行调查。
而针对分成相关问题,孙律师指出,商家如果认为共享充电宝的后台数据与实际数据有偏差,是可以要求品牌方向其披露的(如通知、发函等方式)。如果商家对于双方结算数据(通常由品牌方提供)有异议,在前期沟通无果后,也可以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具体的争议解决方式则以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这就需要商家在签约合作前仔细了解各项权利和义务,以便后续产生纠纷后明确处置方式。
孙律师告诉新快报记者,早在2021年6月,市监总局价监竞争局、反垄断局、网监司召开会议要求哈啰、青桔、美团、怪兽、小电、来电、街电、搜电等8家共享消费企业规范价格和竞争,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这是从政策层面持续释放加强平台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管信号。“相关部门明确提出,针对一些平台企业存在野蛮生长、无序扩张等突出问题,将加大反垄断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有关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体制机制,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等。”
【相关】
“共享充电宝第一股”市值蒸发九成
充电宝费用上涨、机器成本也不高,那共享充电宝企业是否已经赚得盆满钵满?记者查阅了两家共享充电宝公司的业绩数据后,发现真称不上赚钱。
在美股上市公司的怪兽充电,2022年营收28.38亿元,同比下降20.84%,净亏损7.11亿元,而2021年的亏损额为1.25亿元。曾谋求港交所上市的共享充电宝公司小电科技也是同样的情况,其于2021年披露的招股书显示,2020年亏损1.07亿元。
从收入来源来看,两家企业的主要营收均来自共享充电宝的充电服务,占比均在97%以上。且两家企业的营销费用占比都很高,财报显示,2022年怪兽充电用于销售和营销的费用高达27.12亿元,占总营收的95.57%,严重蚕食了其净利润。据某共享充电宝公司内部人员透露,共享充电宝公司在营销上投入过多是行业性行为,因分成费用算在营销费用内,像怪兽充电可能是95%的分成给代理商,而该人士所在企业为90%,在这一部分企业付出的成本比较高。
东方证券的一份研报显示,怪兽充电营销费用主要由“商家激励”“地推人员薪酬”和“代理商佣金”三个方面构成。前两者出现于直营模式中,后者出现于代理模式中。在直营模式中,怪兽充电的激励费率(包括入场费和佣金)能达到50%-70%,在代理模式中的佣金费率更是能达到75%-90%。但需指出的是,如果分成有“水分”,上述佣金费率就不一定正确。新快报记者就此向怪兽充电致函采访,但截至发稿时并无回复。
业绩亏损股价难免下跌,截至6月5日(美东时间)收盘,怪兽充电股价已跌破1美元,报0.803美元/股,总市值为2.08亿,较其上市首日21.29亿美元的市值已蒸发了九成。
新快报记者 张晓菡